根据《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办法(试行)》(中侨校字〔2025〕57号)、《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二级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(试行)》(中侨校字〔2025〕73号)及《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二级单位2025年度综合考核实施方案》(中侨校字〔2025〕74号)文件要求,经各二级单位自评、相关部门量化考核,并报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定,现将2025年度二级单位综合考核优秀等次的单位名单公示如下:
经济与管理学院、食品药品学院、信息工程学院、艺术学院、财务处、产教融合办公室、党政办公室、党委学生工作部、人事处、招生办公室
(注:各优秀单位排名不分先后)
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20日。如对上述考核结果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、来访或书面形式向人事处反映。
联系电话:021-31616015
书面反映应署真实姓名。
特此公示。
年度综合考核领导小组
2025年12月15日